1、受转让方托付,本次转让的车辆为挖掘机,无车牌,不能上路。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本批车辆信息表等相关公示具体的细节内容、沈交所相关买卖规则及《沈阳联合产权买卖所动态报价须知》,意向受让方经过互联网进行报名挂号,交纳摘牌确保金即视为现已了解上述悉数内容,充沛了解并认可悉数内容,并许诺恪守,承受该标的车辆悉数现状及买卖条件。车辆标的成交后,终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车辆标的情况、转让车辆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交还车辆标的财物或拒付成交价款。车辆成交后,受让方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摘牌确保金不予交还。沈交所将依法对车辆标的再行挂牌处置,违约后从头挂牌处置的,违约受让方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2、本次转让的车辆按其现场展现的情况及状况进行转让和交代,不确保车辆部件、备品无缺及完好,不确保车辆正常行进和功用运用,如需修理、保护、加油、加水等由受让方自行承当。
3、沈交所网站上公示的车辆信息、车辆信息表及评价陈述对标的所作出的阐明、车辆参数、行进路程等数据及有关的材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阐明,并不意味着精确数据,不作为对车辆标的交给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送的凭证。网络竞价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收支,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买卖服务费不作调整;沈交所及转让方已对标的材料做的发表,并不标明可以对标的的悉数瑕疵,特别是荫蔽的瑕疵进行了悉数提醒,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4、受让方一旦依照约好的时刻、地址提取成交车辆,即意味着车辆交代已完结。由标的车辆引起或产生的悉数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彻底承当。
5、本公告等规则和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的有用附件,并与其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
6、项目在发表期间,有几率产生项目内容改变、间断、完结等景象,受让方须自行重视沈交所网站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