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工业日报网站12月10日报道:工业日报记者认为,将沃尔沃轿车公司出售给中国吉利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沃尔沃集团造成影响,相反,可能会从商标中受益。沃尔沃集团信息官称,在中国对付商标侵权很难,但如果沃尔沃轿车公司为中国企业拥有,问题会小的多。他对工业日报说:“如果中国企业拥有商标,我倒认为是一个优点”。早一点的时候,几个商标评估者表达了对此事件的担心,认为沃尔沃轿车公司被中国企业拥有会损害沃尔沃品牌的价值,因为中国对品牌保护比较弱。沃尔沃集团相信中国企业拥有沃尔沃轿车公司会将一些问题消于无形,该公司信息官说:“对侵权的监控会更严格”。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全部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一定要标注明确:“文章来自: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全部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自,并自负 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技术上的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